天津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启动
天津市农机局
2016年05月10日
4月27日,市农机办在蓟县举行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启动仪式,正式启动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场农民购机热情高涨,积极咨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手续办理事宜,当天即达成补贴购机意向80余份。
今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安排我市9100万元补贴资金(其中:提取1300万元用于深松作业补贴),市财政安排180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农民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发展农业生产。在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农财两部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呈现出三个新特点。
一是缩减品目,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从中央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选取10大类21小类36个品目的农机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并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所需机具、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装备、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等,利用中央和市财政补贴资金给予重点倾斜补贴。
二是降低补贴额,进一步促进敞开补贴。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让农民受益”的指导思想,通过调减市场保有量较大或市场价格下调较多的农机产品的补贴额,力争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实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网络化系统化管理、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绩效考核、违规事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督促区县严格执行农机补贴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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