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6〕39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为督促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县级农机部门是否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是否建立了补贴申请受理责任制度;是否按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进行了合规性审核;人机合影是否符合要求并保存到位;是否及时将应结算的补贴资金结算资料交财政部门等情况。
(二)补贴机具情况。对2015年、2016年补贴机具进行抽查,实地了解补贴申请人信息、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情况等,并如实做好抽查记录。
(三)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农业部和我省有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广泛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是否公布了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并能正常使用;县级农机部门是否以公告形式公开了上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公告格式见附件);是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管理规程,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系统的熟练和准确程度。
(四)产品销售情况。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补贴经销企业,重点了解补贴机具价格波动、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排查经销企业是否存在代办补贴手续、参与补贴机具倒卖、以小套大、非补贴机具冒充补贴机具销售等问题,并如实做好排查记录。
(五)投诉查处情况。主要检查各县级农机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是否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是否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了有报必查、一查到底;是否对整机和发动机铭牌、合格证、出厂编号等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报省局。
(六)清理整顿情况。主要是检查《关于清理整顿违规插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活动的通知》(赣农机综〔2016〕36号)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机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活动自查自纠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督查,不走过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自发文之日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各地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督查,把问题遏制在苗头状态。
(二)实地抽查,突出重点。各县级农机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实地抽查2015年、2016年的补贴机具,重点抽查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等,抽查数量不能少于20台。各设区市也要抽查补贴机具,具体方式和数量自定。
(三)县级自查,市级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县级自查、市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并在7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市级农机部门。各设区市可采取面上督导、实地检查、县级互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在7月20日之前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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