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两公司农机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做好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北方散热器有限公司农机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6〕65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6月22日,我局印发了《省农机局关于暂停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北方散热器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鄂农机函〔2016〕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和协公司)和新乡市北方散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散热器公司)所有补贴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通知》印发后,新乡和协公司和北方散热器公司认错态度诚恳,并积极进行了整改。截止7月29日,两家公司对所有涉及以伪造增值税发票申报补贴的产品进行了退货处理,其中新乡和协公司共计3台,补贴金额3万元;北方散热器公司共计4台,补贴金额2.4万元。同时,两家公司对其所选的补贴经销商进行了清理,复核了经销商资质,对冒用他人资质的经销商予以了剔除。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新乡和协公司和北方散热器公司在补贴资格暂停后的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两家公司部分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但对于涉及伪造增值税发票申报补贴的新乡和协公司9KLH-250E型颗粒饲料压制机和北方散热器公司9KLH-250型颗粒饲料压制机、9HWP-250型饲料混合机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补贴。
新乡和协公司和北方散热器公司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补贴经销商资质的审核和经销行为的监管。新乡和协公司和北方散热器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我局将从严、从快处理。
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新乡和协公司和北方散热器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恢复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湖北省农机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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