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
赣农机综﹝2016﹞56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今年以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在全省各级农机、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总体进展顺利,政策执行较为规范。截至8月10日,全省使用中央购机补贴资金逾3.45亿元,政策实施进度明显低于去年同期,部分农机大县工作力度丞待加强。为便于各地及时了解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情况,及时加快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1、完成补贴资金少。截至2016年8月10日,全省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094.34万元(含更新报废),比2015年同期少6560.34万元。全省有32个县(市、区)资金完成量比2015年同期少,其中,少100万元以上的有22个县,余干县、新建区、南昌县分别比去年同期少完成资金972万元、793万元、529万元。11个设区市只有鹰潭市和赣州市资金完成量比2015年同期略有增加,其余9个设区市都比2015年同期减少,其中,上饶市与南昌市资金完成量分别减少1707万元、1617万元。
2、补贴农机具量少。截至2016年8月10日,全省共补贴轮式拖拉机5184台、联合收割机5308台,分别比2015年同期少94台和1833台。
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形势,强化领导,细化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提高认识,抓出实效。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排除工作阻力、挖掘补贴潜力,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二是抓住时机,善于借力。各地要充分抓住秋收冬种的农业生产时机,善于借助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政策,引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加大对烘干等补贴机具的推广应用。三是要做好衔接,推进报废。各地要针对今年可能发生的旱情做好抗旱设备补贴的准备和衔接工作;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规范完善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强化过程监管,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附件:2016年与2015年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截至8月10日)点击下载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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