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四川哈瑞特机械、台州绿健机械有限公司国抽质量不合格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11月02日
各地市农牧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新余市宝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抽质量不合格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6〕141号)、《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第2批家用电动洗衣机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6〕385号)和《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第3批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6〕522号),全国有20家(次)企业生产的相关农机产品在本次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家企业在微耕机产品抽查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经我处核查,本次国抽质量不合格农机产品中共有2家企业生产的6个型号产品在我区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内,分别是台州绿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5.5Q型微耕机,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WG2.5-95FC-Z型、1WG3.8-95FQ-D型、1WG4.0-105Z型、1WG6.3-135Z型、1WG4.05-95FC-Z型微耕机。另外,在2016年第一批归档信息中暂未发现相关产品。
为确保补贴机具质量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安全实施,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取消上述2家企业6个型号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在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相应产品型号。请你们及时告知广大购机者,不得将国抽质量不合格产品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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