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的通知
浙农机〔2017〕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为督促和引导农机企业改进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农机使用者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器换人”质量效益,我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
一、调查依据
1、《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
2、GB/T 24677.1-2009喷杆喷雾机技术条件
3、GB/T 24677.2-2009喷杆喷雾机试验方法
4、JB/T 7284-2005动力喷雾机
5、NY/T 1550风送高射程喷雾机
二、调查范围和方法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2016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动力喷雾机、风送高射程喷雾机开展质量调查,调查数量不得少于本地区2016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该类产品总量的30%。调查采取问询查证、实地抽查、现场跟踪、集中座谈等方式开展。
省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对2016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喷杆喷雾机开展质量调查,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中销售量前6位的农机企业,每个企业随机调查8台。具体调查方法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制定。
三、调查内容和要求
(一)调查内容。重点调查用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的评价,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详见附件1、2、3)。通过对各项目的调查,了解用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摸清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调查要求。调查人员应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记录表,并和被调查人一同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凡是用户反映有问题的项目,要问清原因并予纪录。对有质量投诉或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进行重点调查,并收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资料,包括当事人和见证人的证明材料、照片、影音资料等。
四、统计分析方法
评价指标包括一级指标5个(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作业质量、售后服务),二级指标23个。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一级指标中安全性20分、可靠性16分、适用性16分、作业质量24分、售后服务24分;二级指标中安全事故12分,其余指标均为4分;二级指标计分中安全事故为“无”、“有”的分别评12分、0分,其余指标评价为“好”、“一般”、“差”三档的分别评4分、2.4分、0分。
请各市收集汇总所辖县(市、区)动力喷雾机、风送高射程喷雾机调查记录表,并总结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省局科技质量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省农机鉴定推广站于10月31日前将喷杆喷雾机产品质量调查报告报送省局。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唐传军,电话:0571-8675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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