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启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
湘农机产发〔2017〕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即将全面启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为保证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本年度沿用2016年归档信息(产品信息见附件1):
1.2016年归入翻转犁、旋耕机、履带式拖拉机等39个品目相应分档的(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轻型履带式拖拉机除外);
2.未发生违规行为的;
3.2016年度有补贴记录或2016年度虽无补贴记录但经新进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程序后归档的;
4.截止2017年6月30日其推广鉴定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
二、有关生产企业须认真核对附件1中产品品目、档次、推广鉴定证书编号、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等归档信息,发现有误的,要主动向我局产业办报告。归档错误产品已经补贴销售的,生产企业负责退还购机者购买此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
三、生产企业确认产品归档信息无误后,须尽快登录补贴系统(企业用户账号和密码沿用2016年补贴系统),上传“企业承诺书”,完善补贴产品信息。在完善补贴产品信息时,须选择“是否配备柴油发动机”。对配备柴油发动机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在添加(批量导入)产品信息时,必须每台添加发动机号,并确认排放标准是“国Ⅱ”还是“国Ⅲ”。
四、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1、2、3项条件,但其推广鉴定证书在2017年6月30日前过期的产品(产品信息见附件2),相关生产企业请于4月14日前登录“湖南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投档系统”(网址:http://222.247.48.179:18008),注册账号后如实填报产品信息,上传推广鉴定信息。
联系人:黄林;联系电话:0731-85066278(兼传真);邮箱:hnnjcyb@126.com。
2017年3月24日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