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委托,经研究决定,我站定于2017年4月28日开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归档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全年开放,企业自主投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全年归档为四批次,第一批归档时间为2017年5月。第二、三、四批归档时间分别为7月、9月、11月。
归档时间从当月(即5月、7月、9月、11月)16日开始,至月底结束。
原则上每期仅归档当月15日前(含15日)已完成网上申报,并送达纸质材料的产品,当月16日起申报的产品则安排至下期进行归档。
二、归档范围
第一批归档范围包括:10个大类、32个小类、77个品目、377分档名称分档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见附件:《广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归档产品必须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归档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等管理的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没有被国家或广西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
(四)没有进入广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2016年延续)的产品。
三、信息填报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方式
为提高归档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产品信息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生产企业通过登录“广西农机推广信息网”(网址:www.gxnjtg.com/)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归档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二)填报内容
每个归档产品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产品基本信息;
2.产品彩色照片(前、后、侧方向、机具铭牌特写各1张);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报告(企业在检验报告的首页空白处注明归档参数所在页码,并在归档参数所在页里用波浪线标注。检验报告里没有归档参数的,企业必须提供原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
6.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产品需提交,包括副本和产品明细);
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需提交,包括副本和产品明细);
8.产品所在农机管理部门公布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目录》页面内容和网址(如未公布的需企业提供原鉴定机构的所属品目证明材料);
9.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10.装配发动机的产品,如因排放标准从国二阶段升级到国三后导致机具型号、配置参数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报告》不符的,必须同时提供推广鉴定证书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变更审查确认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型式核准证书》。
(三)填报及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前,请各相关企业认真阅读“系统”“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明确铭牌要求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归档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手册》、《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归档申报须知》等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因不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造成信息错误、资料不全或涉嫌虚假填报的,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核准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传“系统”时必须要原件扫描,复印件无效。
3.企业通过“系统”填报产品信息后,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统一用A4纸打印,一个型号一本,按照打印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纸质材料的封面也需加盖企业印章,生产企业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四、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广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9号推广站303室
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人:梁泉朱剑楠
联系电话:0771-3141170
附件:广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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