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7〕128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省农垦事业办:
为主动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县域敞开补贴
深入贯彻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围绕稳定粮棉油等大宗作物生产、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补贴机具重点,促进县域内的敞开补贴,以县域敞开补贴推动全省敞开补贴。要保证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2017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的机具共10大类27小类63个品目,详见《甘肃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见附件)。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执行及使用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结转资金执行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2016年结转的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实施县要加快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力争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发挥作用。要及时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审核补贴结算汇总资料,确保补贴资金尽快兑付给补贴对象。
三、进一步推进县级补贴信息全面公开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要切实加快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年底实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覆盖。对个别建设公开栏确有困难的县市,要加大协调力度,可采用在省市有关网站设立专栏等方式进行公开。要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全程公开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受益对象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购买预期,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协调督促县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补贴信息全部上网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政策实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政策规定,规范高效组织实施。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导,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认真整改。要健全异常情况预警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申请、信息录入、购机核实等流程办法,要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要加强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要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实,探索实行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相互校核。要认真执行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的要求,杜绝经销企业代办补贴手续的现象。对于配套电动机的补贴机具,鉴于我省补贴额测算中未含电动机价格的实际,允许购机农户与经销企业自主协商是否配备电机。省上要适时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控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补贴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制约。农机管理部门要落实《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甘农机计发〔2016〕48号),建立履职有标准、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抓好廉政风险管控,确保干部廉洁自律,保障政策规范实施。要强化对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理,严肃查处失信违规企业,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
六、认真组织实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我省今年将开展中药材挖掘机、马铃薯培土机两个品目产品的补贴试点。省农机局要将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确定、试点资金规模、具体操作方式、相关责任义务等做出科学安排,制定试点方案,经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实施。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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