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亿元
根据2017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关宁夏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如下:
一、总额
2017年第一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1亿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9100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900万元。实施范围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补贴范围
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0大类26个小类73个品目(详见附件2)。自治区确定的所有品目机械敞开补贴,满足区内申购者的需求。补贴重点是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的各类机械。手扶拖拉机、稻麦脱粒机、小型铡草机仅限南部山区补贴。2017年,对于安装国Ⅱ柴油发动机的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自治区支持建设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三星级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农业综合服务站购买开展服务所需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购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覆膜及残膜回收机械、植保机械、埋藤机、深松机、TMR全混合日粮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四、补贴方式
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各市、县(区)和农垦集团公司要设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各市、县(区)农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含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并抄送区农牧厅、财政厅备案。
自治区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市、县(区)及农垦集团公司,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和农垦局结算兑付,直接打入补贴对象的账户(具体办理程序见附件3)。各市、县(区)农牧、财政部门以及农垦集团公司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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