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第一次基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工作的函》(农机推(专)函〔2017〕30号)要求,近期,我区对盟市、旗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看,今年以来,各地对专栏建设工作更加重视,措施更加得力,公开效果不断提升。但调查中也发现,专栏建设不规范、栏目不全面、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有缺项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旗县比较严重。从调查结果看56个市及旗县已按要求全部实现公开,7个盟市的83个旗县公开信息较多,5个盟市的23个旗县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做好补贴专栏建设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补贴公开专栏建设水平。
一是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旗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6〕318号)和《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7〕3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对照调查结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进行整改完善。
二是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旗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抽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确保旗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自治区有关时限要求全部建设到位,同时做好专栏日常维护工作,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场)三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投诉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等均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各地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栏目、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农机补贴网络投诉平台”公布,并就盟市、旗县反馈需修改的号码予以修正。各地要确保电话畅通及专人接听;专职政策咨询解答并做好投诉记录。凡号码有误、电话号码变更或其他因素需修改的,请于每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提出,并将修正信息传真至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发展与体系建设科。
附件:1.内蒙古2017年基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通报表(第一次)
2.内蒙古2017年基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通报表(第一次)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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