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09月12日
皖农机计财〔2017〕13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我局拟组织开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地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在我省(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研究提出本地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单,并提供有关说明。
二、有关要求
1.各地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逐项评估研究。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2.各地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一致;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应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3.请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见附件),由市局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0日前快递至省局,同时报送电子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机局;电子邮件:0551-2655780@163.com;联系人:王燕。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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