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暂停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晋农机装便字(2017)58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11月7日,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经销企业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通报》(闽农机函〔2017〕941号),指出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阳公司”)存在未主动报告3WPZ-200-6A、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补贴比例过高,且涉嫌虚假开具发票等提交不真实的补贴申请材料等违规问题。经查询,程阳公司相关产品均列入我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截止目前,暂无销售相关产品。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规定,按联动处理要求,省局于11月7日暂停程阳公司3WPZ-200-6A、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对程阳公司做出如下处理:
1.从发文之日起,暂停程阳公司相关产品3个月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暂停期满后,程阳公司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规定的程序要求,书面申请恢复3WPZ-200-6A、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暂停期满6个月内,若程阳公司未提交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3WPZ-200-6A、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3.由此违规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程阳公司及授权经销的相关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经销企业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通报(闽农机函〔2017〕941号)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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