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调查核实浙江俏宇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企业部分产品补贴相关情况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吐鲁番市农机局等部分农机部门反映,浙江俏宇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的3WPZ-1000S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存在补贴额畸高、虚开发票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
2017年补贴系统上传销售的补贴产品中,分档为“18-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部分补贴产品涉嫌存在补贴额偏高、企业虚开发票套取高额补贴等违规经营问题。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经初步调查,对具有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相关农机化管理部门可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农机管理部门。自治区农机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对涉事企业或产品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采取先行关闭等防范措施,暂停其补贴相关工作”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即日起,封闭浙江俏宇机车部件有限公司3WPZ-1000S型、天津润丰农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WPZ-350型、天津沃能达实业有限公司3WPZ-350型、江苏爱凯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3WZ-300/8型、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3WPZ-500型、公主岭市华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WPZ-800Ⅲ型、安徽卫民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3WPZ-40-300LT型等7个型号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补贴系统,暂停其补贴相关工作。
二、要求上述企业对2017年度在我区销售的所有补贴产品是否存在补贴额畸高、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并整改,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一律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三、请各相关地(州)、县(市)农机部门全面调查上述企业在本区域销售的补贴产品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报送我局市场监管处,我局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991-4337995、4335957(传真)
电子邮箱:xjnjjgc@163.com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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