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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首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指导文件

经济参考报 2018年02月02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进行部署。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一份重要文件。

  《意见》提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据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介绍,目前我国已有两个示范区,分别是20年前国家批准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前年国家批准的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出台《意见》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杨凌示范区的经验向全国推广,到2025年,我国要布局不超过30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意见》提出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型企业。二是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三是集聚科教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示范区集聚。四是培训职业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五是促进融合共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六是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七是强化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八是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财政支持、金融扶持、土地利用、科技管理等政策措施。徐南平表示,未来示范区要坚持高标准建设,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要探索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不搞“终身制”,确保示范区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未来,示范区必须坚持“一区一主导产业”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集聚科教资源、培育企业主体、发展科技服务、促进产业融合,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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