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回复水田搅浆平地机归属品目问题的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05月29日
农办机函〔2018〕5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将水田搅浆平地机纳入旋耕机品目进行补贴的函》(黑农委函〔2018〕314号)收悉。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3号,以下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田搅浆平地机以及水稻钵苗高速插秧机、整地施肥播种机、精量播种机、茶叶理条机等在《农业机械分类》标准2008版中未单列为品目,分别归属旋耕机、水稻插秧机、条播机、穴播机、茶叶炒(烘)干机等品目。依照《通知》附件中2015版与2008版标准品目衔接对应关系,这些品目与2015版标准中对应的同一品目为“一致”关系,因此,上述机具虽在《农业机械分类》标准2015版中增列为单独的品目,但在此次鉴定结果公开中,仍可按其在2008版标准中归属的品目归属至2015版标准中对应的品目,并据此进行2018年本省补贴范围的确定及有关投档工作。
对上述机具品目归属的进一步调整工作待2019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调整时,一并处理,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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