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8年第4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陕西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8年第4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康市都子鼎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西安亚澳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撤销定边县农鑫农林牧机械用具研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3)的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1: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4批)userfiles/file/20190124155526.xls
附件2: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userfiles/file/20190124155544.xls
附件3: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撤销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userfiles/file/20190124155556.xls
附件4: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有关检测信息(2018年第4批)userfiles/file/20190124155606.rar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9年1月24日
陕西省关于2018年第4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康市都子鼎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见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相关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9年1月24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sxnjjdzzhk@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综合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29-88238172,电子邮箱:sxnjjdzzhk@163.com,传真:029-88238172。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崇德坊小区13号楼,邮编:710065,收件人:综合科。
附件: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拟发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4批)点击下载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9年1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宝鸡雍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1: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3批)点击下载 附件2: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有关检测信息(2018年第3批)点击下载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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