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对常州雪绒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冀农机管发[2018]71号
各市、县农业(牧、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9月29日,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江西省农机局关于暂停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赣农机综〔2018〕53号),指出常州雪绒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绒花公司”)3WP-8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江西省部分县销售过程中存在补贴比例畸高的异常情况,该公司发现后未主动报告和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同时未履行好指导监督其授权的经销企业遵守江西省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的义务,此行为严重影响了江西省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做出“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雪绒花公司3WP-8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3个月,如后续发现雪绒花公司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一步处理,因相关产品被暂停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常州雪绒花公司及其授权经销企业自行承担”的处理决定。
经查询,相关产品列入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暂无销售。
根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农财两厅《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按联动处理要求,自发文之日起,采取与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保持一致的处理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雪绒花公司3WP-8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加强对辖区内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产销企业的宣传教育,强化对补贴异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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