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发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8〕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农机化主管部门):
今年继续在全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自治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自治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检测与评价体系,形成农机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二、实施范围与内容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疆各地(州)县(市)范围开展,自治区负责对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各地州市负责对所辖县市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0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等内容(见附表1和附表2)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地州市自评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10日)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附件1),填写自评表(附件2);同时逐条对应考核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自治区农机局。
(二)自治区查验核实阶段(2019年2月11日至3月10日)
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对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并对各县市进行随机抽查,查看地州市对所辖县市考核结果是否准确合理,全面评估工作效果,形成自治区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适当挂钩。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自治区总体要求与部署,推进本地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各地、州、市农机局要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对县市的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州要制定方案,明确绩效管理目标与任务,开展不定期督查,重点对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机具核实、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过程中,各地州要认真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以及评分依据,客观公正做好对县市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工作中要认真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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