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18年第五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吉农机鉴字〔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定,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20种产品(见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13:00时止。
二、公示要求: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启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数据抓取工作的通知》(农机鉴〔2018〕95号)文件的要求,配合我站各项目负责人进行证书信息及技术规格的确认工作。
三、公示期间,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公示期内,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总工办。
四、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详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匿名反映情况者不予受理。
五、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合格,将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鉴定机构: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唐明辉
电话:0431-87974472
传真:0431-87990471
电子邮箱:jlyjfk@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编:130062
附件: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2018年第五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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