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印发《2019年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07月02日
农机鉴〔2019〕83号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为掌握在用水稻插秧机的整体质量水平,通过公布调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改进产品,提升水稻插秧机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决定今年在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西、云南、宁夏等9省(区)开展6行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19] 23号)要求,我站组织制定了《2019年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批复同意(农机管[2019]36号),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期完成相关任务。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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