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征求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报送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建议的通知》(农机推(专)发〔2019〕13号)要求,为做好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优化工作,现在全省范围内征求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
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外,研究提出本地新增机具品目意见。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意见。各地要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全面征求产业部门、辖区县级农机部门的意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因素,科学合理提出意见。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二)新增品目要求。根据补贴政策要求,拟新增的机具品目须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为保证工作规范性,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品目名称一致。若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提供目前主要产品的详细材料(产品信息、生产企业信息、产品照片、产品说明书等)。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设区市将拟新增机具品目信息填入《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见附件2),并撰写有关分析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如无新增机具品目意见,也需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曹响才,电话:0791-86234564,传真:0791-86236585,邮箱:cyfzk86234564@163.com。
1.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年修订)点击下载
2.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点击下载
3.XX市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报告(参考模板)点击下载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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