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移栽一次性奖补政策
厅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
2020年02月14日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蔬菜生产的影响,加快早春茬蔬菜育苗移栽,确保蔬菜持续供应,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蔬菜规模经营移栽定植实施专项补助。
《通知》指出,对全省蔬菜移栽1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在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完成幼苗移栽的,省级财政按照栽植秧苗1000株6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主要用于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防护用品补贴等。奖补按照“主体申请、县级验收、市级复核、省级备案”的步骤实施,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验收情况,据实兑付奖补资金。
《通知》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用工、秧苗运输和安全防护问题,积极组织群众抢抓农时、开展生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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