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对皆美通公司8DF-90型温室专用微灌系统有关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新农办便函〔2020〕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近期,根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我厅与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对新疆皆美通农牧产业有限公司8DF-90型温室专用微灌系统的减配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确认吐鲁番市新旭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伊宁市润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经销企业,于2017-2018年销售给补贴受益户的新疆皆美通农牧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DF-90型温室专用微灌系统,均存在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虚高开票提交不真实补贴资料等较重违规行为。作为生产企业,新疆皆美通农牧产业有限公司不但未尽到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商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还参与了上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从发文之日起,取消新疆皆美通农牧产业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在自治区范围内的补贴资格。
二、从发文之日起,取消吐鲁番市新旭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伊宁市润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三、从发文之日起,取消参与违规行为的吐鲁番市诚信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户购机者(详细名单见附件)3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
四、要求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该批补贴机具的验收核实及补贴资金兑付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失责和腐败等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查处情况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处。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此为鉴,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孙桂荣、克里木
联系电话:0991-2856511、0991-4338806
附件:取消3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名单.doc
新农办便函(2020)26号.PDF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取消3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名单
1.吐鲁番市诚信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吐鲁番市恒盛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3.吐鲁番市兴蜀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吐鲁番市万昌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吐鲁番市永兴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6.吐鲁番市祥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7.吐鲁番市新昌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8.吐鲁番市天泽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9.吐鲁番市益盛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0.吐鲁番市吐火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1.吐鲁番市蔬乐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12.吐鲁番市永鲜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13.托克逊县绿怡康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14.托克逊县添福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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