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安徽省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安徽省农田水利“**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综合考虑各地申报的建设需求,现将2020年度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度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全省共治理小型农田灌排区面积753.18万亩,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治理面积377.68万亩,统筹资金项目治理面积375.5万亩。主要任务是以小型农田灌排区为单元,开展灌溉、防洪、除涝、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对支渠到田间的灌溉系统和田间到大沟的排水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治理。
二、工作安排
(一)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专项资金治理任务要做到统筹谋划、精准安排,两项建设任务范围不得重叠。专项资金治理任务要对照本通知确定的年度任务和五年专项规划,将年度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小型农田灌排区,确保年度任务落到实处。要优先安排涉及贫困村的片区、所在镇村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的片区,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村规划建设任务。
(二)编制实施方案。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后,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要参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细化各片区工程设计。各县(市、区)年度实施方案经县(市、区)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于6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全面推进实施。按照《安徽省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皖政办秘〔2017〕337号)、《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4〕100号)等规定规范推进工程建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负责实施的工程,落实建设管理机构,严格建设管理程序;受益主体自主建设的工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所在乡镇政府、受益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强化施工指导、质量监管和财务审核。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农田灌溉、排涝和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及早组织施工,汛后全面动工建设。
统筹资金项目承担的任务,主要是在实施方案中说明项目名称与年度、投资规模及来源渠道、实施主体、具体片区与面积、建设各类工程数量等。其他要求请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19〕154号)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主动加强与财政、水利部门的联系协调,全面做好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与项目区乡镇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等措施,统筹做好施工环境协调、落实筹资投劳、组织自验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投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秘〔2017〕337号文件规定和《安徽省财政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221号)要求,财政专项资金治理的小型农田灌排区,各级财政投入不低于核定亩均投资标准的2/3,除省财政安排外,市、县级财政要落实到位并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会商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加强政策扶持,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
(三)严格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项程序,严格执行规程规范,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建设参照《安徽省农村水利工程典型图集一一八小水利工程分册》有关要求执行。加强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及工程实施主体督导检查,重点查验各级资金到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探索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模式,及时开展工程确权登记工作,做到工程投资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清晰、管护职责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牌、标语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省政府实施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意义。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培训力度,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相关政策,找准工作抓手,掌握操作程序,全面推进工作。及时总结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对建设动态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安徽省农田水利“**后一公里”建设2020年度任务计划表.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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