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我省正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为了抢前抓早,做好今春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耕播种技术
今年,春季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前茬作物必须是玉米。根据我省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的实际,立足于秸秆还田,主要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两种技术模式。一是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原垄卡种(错茬)免耕播种。二是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秋季或春季播种前使用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整地机械,只对垄体种床上面的秸秆(包括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尽量不动土或少动土,再使用免耕播种机播种。实施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的地块不能进行旋耕等动土量大的作业。
二、扶持政策
为了鼓励秸秆覆盖免耕播种,我省将按照先作业、后补助的原则,出台作业补助政策。一是补助标准。2020年春季,全省(不含农垦)对玉米秸秆免耕播种作业每亩至少补助20元,鼓励扩大免耕播种作业面积。具体补助标准以省下发的《实施方案》为准。二是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免耕播种作业结束,经土地经营者确认并经相关部门按程序验收合格后,再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免耕播种作业机车必须全部安装免耕播种监测仪,进行作业质量监控。免耕播种作业经监测仪检测合格后,方可以享受免耕播种作业补贴。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要做好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任务落实,在完成2019年各地农业农村局上报的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任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扩大实施免耕作业面积。要根据农民意愿,尽快安排乡(镇)政府和村组织承担免耕播种作业者与农户搞好对接,落实开展免耕播种的农户、地块、面积、作业机车(具),各县(市、区)要对上述作业前准备情况进行汇总(附件1),并加快监测终端安装进度,及时将作业机车(具)监测终端信息报省农机指挥调度平台。
各市(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县(市、区)加快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汇总县(市、区)落实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于2020年4月1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陈学礼
电话:0451-82657904,13069863768
邮箱:njjkjc82657904@163.com
附件:1.2020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信息统计表
2.2020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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