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0年第十二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2月01日
苏农机鉴[2020]73号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0年第十二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无锡常富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产的46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种产品(见附件2)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核发专项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20种产品(见附件3)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1: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0年第十二批)
附件2:江苏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0年第十二批)
附件3: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0年第十二批)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1月30日
抄送:省厅农机监督管理处、农机行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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