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花生起垄施肥播种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01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工作,保障农机专项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要求,按规定程序完成了花生起垄施肥播种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公示前的所有工作。现将经专家审定通过的花生起垄施肥播种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3至1月19日。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试验鉴定处。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371-65683335;邮箱:ll1-203@qq.com。
特此公示。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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