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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01月27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下称《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下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我厅委托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下称证后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对涉及11家企业的25张农业机械鉴定证书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要求的11张,占44.0%。

  (一)监督对象

  按照《2020年度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从贵州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证后监督检查模块筛选出2017、2018年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所有省内企业和鉴定证书,共计11家企业25张证书。

  (二)监督人员

  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证后监督人员,组成证后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0年共监督检查25张证书,涉及11家企业的25个产品。其中: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证书为11张证书,涉及6家企业的11个产品,占44.0%;证后监督结论为“整改确认后合格”的证书0张,涉及0家企业的0个产品,占0%;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证书7张,涉及3家企业7个产品,占28.0%;企业申请注销的证书6张,涉及3家企业的6个产品,占24.0%;无法与生产者取得联系的证书1张,涉及1家企业1个产品,占4.0%。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推广鉴定证书标志管理、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证后监管工作不够理解。

  (二)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在3个月内未进行变更,涉及3家企业,7张证书7个产品。

  (三)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企业申请注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涉及3家企业,6张证书6个产品。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要求,证后监督结论“合格”的,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1);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依据《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其中不合格原因涉及生产者的,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其全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见附件2);申请注销证书及无法与生产者取得联系的,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注销(见附件3)。

  附件:1.维持有效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2.撤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3.注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附件.xls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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