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02月01日
各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为规范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补贴机具(以税控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录入时间至2021年2月10日17时止,届时将关闭厦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的申请录入功能,补贴审核、结算等操作继续按流程办理。
二、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补贴机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贴申请录入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起购置的补贴机具,待厦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正式启用后再办理录入,补贴额将按照厦门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另文下发)。
三、请各区抓紧办理2020年度超录补贴资金的审核结算,同时通过短信、信息专栏等平台,做好补贴政策咨询宣传工作。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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