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对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03月24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经调查,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的3WWDZ-12A型植保无人机,在我省销售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2台,未按政策要求加装避障系统软件。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苏农规〔2019〕9号)等相关规定,属于较重违规行为。经约谈,该企业确认违规事实,认识态度诚恳,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主动做好整改工作。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立即召回2台无避障功能的植保无人机,加装避障系统软件。
(二)取消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的3WWDZ-12A型植保无人机产品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三)从即日起暂停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三个月,并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决定。暂停产品在暂停期满后,应在6个月内由企业主动提出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
后续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全国同类违规行为统一处理要求,继续进行处理。因补贴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深圳天鹰兄弟无人机创新有限公司全部承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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