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农文〔2021〕15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
现将《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4日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要求,推动我省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决定2021年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质量为本,实施精细化管理,以“质量年”行动为载体,建设一批质量高、带动强、效益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持续推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行动对象与目标。行动对象为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通过“质量年”行动,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水平。全面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超额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示范推广一批覆盖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的优质工程,树立一批抓牢农田建设关键环节的行业标杆,实现农田建设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赶有目标、超有方向。
二、主要内容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目标,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衔接两个年度项目建设,在以下六个方面有计划有目的地嵌入“质量年”行动要求。结合近年来竣工验收与各类审计检查结果,对已建成项目建设质量进行“回头看”,聚焦问题抓落实,确保2020年竣工项目不出现同类问题,2021年在建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一)完善一套质量管理制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将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并重,从管结果变为管过程,强化全面全程管理。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先建后补、项目投融资、绩效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管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项目管理质量。
(二)探索一批先进建设管理模式。围绕建一流工程、创一流管理、实现一流效益,创新发展理念,在有效增加资金投入,扎实快速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提升工程质量,高质量开展项目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建设管理模式,推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推出一批优良工程。一是围绕项目工程设计,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推出一批优良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区整体设计、单项工程设计及设计构思等,解决当前部分市县规划设计思想落后、工程样式老旧、实际操作不便等现实情况;二是围绕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在机电井、提灌站、灌排渠系、塘堰坝、桥涵闸、田间道路等单项工程中,推出一批设计科学、方便耐用、美观实用的优良工程;三是围绕节本增效、先进适用、绿色生态等要求,重点在耕地质量提升、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科技推广、农田信息化监管等方面,鼓励各地自行研发或引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整体水平。
(四)打造一批示范标杆。一是依托2020年启动建设的5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造一批真正意义上的高标准农田;二是2021年通过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真正能代表我省现代农业形象的示范区,向社会展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美好前景,树立现代农业发展标杆,形成现代农业发展导向;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打造一批规划设计科学、建设标准高,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对农业和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五)建立一批建后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创新管护模式,在现有村组集体“共管模式”、新型经营主体“托管模式”和用水协会“自管模式”等主要管护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切实可行的建后管护模式;二是拓宽管护资金来源,打破长久以来依靠政府投入筹集管护经费的老路,探索和引导受益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入、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农田设施管护;三是探索建立工程日常巡查制度,发挥受益对象主体与监督作用,实时掌握工程现状,出现损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保障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六)谋划一批优秀农田建设文化精品。一是深入了解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亟需破解的改革难题,开展农田建设政策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二是深入挖掘农田建设文化,用农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政策的宣传,着重提升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挖掘一批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秀诗词、楹联、影像、摄影作品等,助推农田文化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5月)。省级安排部署“质量年”行动,市县两级对照省级制定的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找准工作重点,研究具体措施,把准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年”行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5-12月)。上半年重点抓好2021年项目初步设计、实施计划批复,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2020年度项目单项工程验收、县级自验和市级竣工验收。下半年重点抓好2020年度项目省级抽验及省级绩效考评,2021年项目工程建设,2022年度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等。有关项目建设进度统计通报、督查调研、竣工验收及审计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等工作可贯穿于行动全过程。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2月)。总结评价“质量年”行动成效,分级进行、逐级上报。
1.县级负责“质量年”行动具体实施,提交“行动总结+典型案例(专题报告)”,典型案例(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与模式、优秀设计成果、优质单项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情况、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等。
2.市级负责本辖区“质量年”行动组织,推选县级优秀成果,提交“行动总结+典型案例+分类汇编”,即1个行动总结报告,1本“质量年”行动典型案例和1本制度分类汇编。以省辖市为单位,至少评选推荐2~3个质量管理创新典型,1-2项优秀设计成果,3-4项优质工程,1-2篇优秀调研报告。
3.省级负责“质量年”行动统筹安排,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成果认定,汇编“质量年”行动成果,开展“质量年”优秀成果展,在媒体上宣传报道“质量年”行动成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把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大制度与技术创新,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质量管理宣传学习。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宣传与学习,确保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群众等参建主体吃准吃透《办法》精神,履行项目质量管理职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打好基础。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管理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各项行动成果。
(三)强化督促与培训指导。“质量年”行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市级负责组织调度和督促指导,县级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参建方主动参与。围绕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邀请技术专家指导,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指导基层及时破解难题。
(四)注重成果运用。要特别重视行动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成果运用,努力把“质量年”行动打造成河南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工作亮点和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手段。省农业农村厅将把“质量年”行动成效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结果挂钩,对“质量年”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表扬,将优秀成果在省内宣传推广并择优向农业农村部进行推荐。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年”行动总结、典型案例及分类汇编等材料,上报材料所需附件、附表的参考格式另行制定。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朱彦云
电话:0371-65918910
邮箱:nongtianjiansh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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