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归属变化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12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要求,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的14个型号产品所属品目归属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现予以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归属变化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12月24日
点击继续阅读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