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纳入宁夏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申报工作的函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大豆产能和供给水平,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我区将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适合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环节所需机具,优先支持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已纳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产品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性。机具至少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
(二)安全性。机具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有出厂合格证明。原则上按照“GB 10395.9-2014农林机械安全第9部分:播种机械”标准进行安全性评价。
(三)适用性。我区引(扬)黄灌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主要是大豆3行或4行、玉米2行,大豆与玉米间距60-80 cm;大豆行距40cm,株距10-11cm;玉米行距50cm,株距13-14cm。
南部山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主要是大豆4行、玉米2行,大豆与玉米间距60cm;大豆行距30cm,株距9-10cm;玉米行距30cm,株距12-16cm。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农机生产企业根据试点产品条件自主申报,提供机具申报资料。机具申报资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先进性和安全性相关印证材料,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复印件,机具正面、后面、左侧面、右侧面彩色照片各一张,《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配置参数表》(格式见附件2),其他等。
(二)条件审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照产品条件进行评估,通过后可初步将其作为选定产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适合本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及所需机具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种植业部门、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合作社意见,组织农机产销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农机生产企业真实、完整提供机具申报资料,并加盖公章。暂未取得机具先进性和安全性相关印证材料的,企业可先行申报并作出承诺(格式见附件3),待我区组织机具开展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时再提供。
(三)2022年1月28日前企业应将机具申报资料邮寄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nxnjj@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邮编:750001
联系人:张增,联系电话:0951-5169852。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申报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配置参数表
3.承诺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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