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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2年06月14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现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投档工作。为贯彻支持农机科技创新和严把补贴机具资质要求,进一步提升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所有参加我省试点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具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档的产品不包含单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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