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
安徽农业农村厅
2023年09月25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对有关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公布了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根据企业反馈情况并经研究,现决定取消4家企业的4个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暂停1家企业的1个产品补贴资格六个月,对1个企业的1个产品进行警告处理(详见附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监管,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秩序和购机农民利益。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生产企业违规投档,导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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