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韩鲁佳委员: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装备是科技强农、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然而,当前我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农业机械报废无强制要求、补贴额度低、补贴申办手续繁琐等问题。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教授韩鲁佳建议:
一是优先制定拖拉机强制报废标准。建议明确从拖拉机的使用年限(或累计作业时间)、燃油消耗率、噪声、尾气排放情况和安全状况等指标考虑,确定拖拉机报废的基本条件,并结合累计作业时间,给予强制报废;明确通过有资质的农机鉴定部门进行审核,中小拖拉机3年后实施年审,大拖拉机5年后实施年审,达到报废标准的农机坚决报废;明确对于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仍然良好的农业机械,经有资质的农机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和检测,符合使用标准的,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批准延期报废;明确用于再制造的报废拖拉机拆件要求,并由指定农机制造企业回收,确保达标再利用。
二是提高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标准。建议从实际问题出发,分类施策。适度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使农民享受报废补贴外加购置新机补贴后,再花费不多的钱即可实现以旧换新;报废农业机械补贴标准与其购置年限、作业时间、整机实况挂钩,引入第三方评价,实施差额补贴。
三是简化农业机械报废申办程序。建议多途径提高便民利民工作实效。农机机主持个人身份证件到注册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实行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农机监理人员上门办公;探索利用三合一等信息化手段,使农机机主能够实时了解报废办理和报废资金兑付进度;设定报废资料审核时间、资金兑付时间,确保提高资金兑付时效。
四是加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监督。建议参照农机购置补贴风险防控措施,对有虚假、套取补贴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和严格处理,列入违规名单。
五是建立报废补贴和新机购置补贴政策联动机制。建议实施报废优先序措施,对报废淘汰老旧高耗能、安全性差的农业机械,优先给予补贴;按照“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的要求,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推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购置补贴予以倾斜。
六是严格二手农业机械进口管理。建议对于使用年限过长、达不到排放标准、售后服务无法实现等部分产品型号,应纳入《限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或《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加以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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