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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福建农业农村厅 2024年03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优化调整了部分补贴机具的补贴额一览表,新增了部分补贴机具,形成《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对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传真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所反映的意见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个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生产率500盘/h及以上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档次:2023年9月26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2023年9月26日之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品目4个档次:2024年3月5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2024年3月5日之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档次:2023年6月28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2023年6月28日之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生物醇油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档次:2023年7月13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2023年7月13日之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热泵养殖用水恒温消毒设备3个档次:2024年3月5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2024年3月5日之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它下调补贴额的档次:本通知印发之日(含)前购置的按购置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本通知印发之日后购置的将按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联系电话:0591-87566707,传真:0591-87602170,电子邮箱:fjnj87566707@163.com,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3层。

  附件: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对外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4年3月21日

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对外征求意见稿)

大类 小类 品目 档次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中央财政补贴额(元) 省级财政累加补贴额(元) 备注 主要调整内容
种植施肥机械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育秧(苗)播种设备 生产率500盘/h及以上秧盘播种成套设备 含铺底土、播种、洒水、覆土功能;
生产率≥500盘/h
3900 2600 下调补贴额
种植施肥机械 栽植机械 移栽机 单行自走式移栽机(半自动取投苗) 作业行数:1行;自走式;自带动力;株距可调;取投苗方式:半自动。 12000 8000 下调补贴额
2行及以上自走式移栽机(半自动取投苗) 作业行数:2行及以上;自走式;自带动力;株距可调;取投苗方式:半自动。 15000 10000 下调补贴额
收获机械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大豆收获机 0.6-1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0.6kg/s≤喂入量<1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7500 0 新增档次
1-1.5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1kg/s≤喂入量<1.5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9200 0 新增档次
1.5-2.1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1.5kg/s≤喂入量<2.1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13800 0 新增档次
2.1-3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2.1kg/s≤喂入量<3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24600 0 新增档次
3-4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3kg/s≤喂入量<4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28800 0 新增档次
4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结构型式:自走履带式,全喂入;喂入量≥4kg/s;拨禾轮型式:弹齿式 31300 0 新增档次
收获机械 收获割台 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1.5m及以上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工作幅宽≥1500mm;拨禾轮拨指材料:非金属 1000 0 新增档次
2.5-5m大豆收获挠性专用割台 2500mm≤工作幅宽<5000mm;结构型式:全喂入挠式,滑板数量不少于3段;仿形机构型式:四连杆机械仿形或电液控制液压仿形;仿形量(垂直水平面方向)≥90mm 6000 0 新增档次
5m及以上大豆收获挠性专用割台 工作幅宽≥5000mm;结构型式:全喂入挠式,滑板数量不少于3段;仿形机构型式:四连杆机械仿形或电液控制液压仿形;仿形量(垂直水平面方向)≥90mm 10000 0 新增档次
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 电动方向盘,直线精度±5cm的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 电动方向盘,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直线精度±5cm 4500 0 新增档次
液压控制转向机,直线精度±2.5cm的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 液压控制转向机,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直线精度±2.5cm 5400 0 新增档次
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40m3/h>处理量≥15m3/h筛分式 不锈钢材质,挤压功能,40m3/h>处理量≥15m3/h。 6000 1500 下调补贴额
处理量≥40m3/h筛分式固液分离机 不锈钢材质,挤压功能,处理量≥40m3/h。 8600 2100 下调补贴额
3m3/h>处理量≥1.5m3/h圆盘间隙过滤、挤压式固液分离机 不锈钢材质,圆盘间隙过滤、挤压功能,3m3/h>处理量≥1.5m3/h。 12800 3200 下调补贴额
处理量≥3m3/h圆盘间隙过滤、挤压式固液分离机 不锈钢材质,圆盘间隙过滤、挤压功能,处理量≥3m3/h。 18000 4500 下调补贴额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谷物(粮食)干燥机 3—5t平床式谷物烘干机 3t≤装载量<5t;平床式 5400 1800 删除档次
5t及以上平床式谷物烘干机 装载量≥5t;平床式 9000 3000 删除档次
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果蔬初加工机械 果蔬干燥机 有效烘干容积10m³及以上槽式烘干机 结构型式:槽式;有效烘干容积≥10m³;热源装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或热泵 9000 3000 新增档次
有效烘干容积10m³及以上槽式烘干机(链板式出粮装置) 结构型式:槽式;有效烘干容积≥10m³;热源装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或热泵;烘干室底部链板式出粮装置 18000 6000 新增档次
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茶叶初加工机械 茶叶压扁机 2—4工位、脱模工位2个及以上紧压茶压制机 2≤工位<4,每工位工作压力≥5t;脱模工位≥2 6000 0 下调补贴额
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茶叶初加工机械 茶叶炒(烘)干机 烘干面积10㎡及以上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烘干面积≥10㎡ 6200 0 下调补贴额
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茶叶初加工机械 茶叶杀青机 不锈钢综合做青机 滚筒容积≥2m³,滚筒材质:不锈钢 900 0 下调补贴额
有效摊叶面积40m²及以上链板循环式茶叶萎凋机 有效摊叶面积≥40m²;风机电动机功率≥7.5kW;生物质颗粒燃料或燃油供热装置 10500 0 下调补贴额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湿帘降温设备 水帘降温设备 功率≥1.1kW,水帘面积≥4㎡ 780 0 删除档次
水帘降温设备(普通电机) 风机额定功率≥0.75kW;水帘面积≥4㎡;蒸发冷却换热效率≥70% 500 0 新增档次
水帘降温设备(永磁节能电机) 风机额定功率≥0.75kW;水帘面积≥4㎡;蒸发冷却换热效率≥70%;电动机: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电动机能效等级:GB 3025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1级能效;电动机内转子磁性材料及性能:钕铁硼磁铁、剩磁Br≥13.8kGs、磁感应强度矫顽力Hcb≥13.5kOe、内禀矫顽力HCJ≥16.0kOe、最大磁能积(BH)max≥46MGOe 990 0 新增档次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加温设备 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 总供热量≥0.1163MW;配备送风、送料、温控装置、独立清灰装置、火力观察口、点火器 1160 0 下调补贴额
生物醇油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 总供热量≥0.01163MW;配备发热器、温控装置、点火器 680 0 下调补贴额

  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对外征求意见稿)

大类 小类 品目 档次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省级财政补贴额(元) 备注 主要调整内容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粮食输送(提升)机 粮食输送机(带式) 结构型式:带式;明示输送量≥30t/h 3000 仅补贴与烘干机一起安装使用的设备。 新增档次
粮食输送机(埋刮板式) 结构型式:埋刮板式;明示输送量≥30t/h 3900 新增档次
提升机 结构型式:畚斗式或斗式;明示输送量≥30t/h 4500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粮食清选机 圆筒初清筛 清选滚筒数量≥1个;纯工作小时生产率≥30t/h 6000 仅补贴与烘干机一起安装使用的设备。 新增档次
组合清理筛 清选筛型式:滚筒加振动;清选滚筒数量≥1个;纯工作小时生产率≥30t/h 18000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金属储粮筒仓 金属储粮筒仓 容量≥30t;配备通风设备;符合《GB 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或《JB/T 9800 装配式金属筒仓》要求 9000 仅补贴与烘干机一起安装使用的设备。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30-50吨烘干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2台,30吨<合计批处理量≤5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3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h。
(四)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2台,每台输送量≥30t/h。
(五)提升机:提升机≥2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六)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30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七)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250平方米。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九)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10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3台,50吨<合计批处理量≤9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5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42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45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19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平床式、槽式或滚筒式烘干机≥11台,50吨<合计谷物批处理量≤9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2台,合计输出热量>50万kcal/h。
(三)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四)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六)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42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七)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八)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00平方米。
(九)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28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90-120吨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4台,90吨<合计批处理量≤12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9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60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50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25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90-120吨烘干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平床式、槽式或滚筒式烘干机≥19台,90吨<合计谷物批处理量≤12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3台,合计输出热量>90万kcal/h。
(三)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四)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六)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60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七)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八)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1000平方米。
(九)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41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120-15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5台,120吨<合计批处理量≤15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2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78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55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29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150-18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6台,150吨<合计批处理量≤18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5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96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60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32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180-21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7台,180吨<合计批处理量≤21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8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14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65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36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210-24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8台,210吨<合计批处理量≤24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1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32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70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40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240-27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9台,240吨<合计批处理量≤27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4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50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75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43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270-30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10台,270吨<合计批处理量≤30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7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68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0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470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批处理量300吨以上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施装备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11台,合计批处理量>300吨。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30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3台,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提升机≥4台,每台提升量≥30t/h。
(八)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86平方米,配备除尘率≥80%的除尘设备。
(九)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十)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50平方米。
(十一)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十二)除烘干厂区房、除尘室外,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时间不超过5年。
505000 对各县(市、区)布局建设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给予补贴 新增档次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粮食初加工机械 粮食包装机 粮食定量包装机(编织袋包装) 包装速度≥100包/小时;具备称重、缝包功能 9200 新增档次
粮食定量包装机(真空包装) 包装速度≥100包/小时;具备称重、抽真空功能 13000 新增档次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加温设备 7.35-14.7kW热泵养殖用水恒温消毒设备 7.35kW≤热泵压缩机额定功率<14.7kW;具备制热和制冷功能;防腐型换热器;带消毒杀菌功能 4900 下调补贴额
14.7-22.05kW热泵养殖用水恒温消毒设备 14.7kW≤热泵压缩机额定功率<22.05kW;具备制热和制冷功能;防腐型换热器;带消毒杀菌功能 8600 下调补贴额
22.05kW及以上热泵养殖用水恒温消毒设备 热泵压缩机额定功率≥22.05kW;具备制热和制冷功能;防腐型换热器;带消毒杀菌功能 14200 下调补贴额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其他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除尘设备 除尘率≥80% 5400 仅补贴与烘干机一起安装使用的设备。 新增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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