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论道

天下一家,有啥说啥,农机就大。

你现在的位置:beplay体育官网app 首页>>农机博客>>胡伟论道>>默认>>

《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颁布收藏

近日,《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通过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并于2005年12月8日以第六十四号公告公布施行。2006年1月4日,《天津日报》全文公布了修正后的《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本次修正后的《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共分七章四十八条。新的条例内容补充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提出的要求和规定,对二十六项内容进行了修正。首先对农业机械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其次对农业机械教育培训机构做出了新的规定;第三是对农业机械鉴定、产品质量监督进行了新的规定,明确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进行质量监督,增加了有关农机推广鉴定和产品鉴定的条款;第四是按照道交法等规定,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进行了新的规定。

修正后的《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还将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燃油补贴明确纳入。并规定对购买使用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市级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同时,本市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制定。


发表于 @ 2006年03月31日 15:07:00 |点击数()

旧一篇:近年天津市农机科技项目|新一篇:天津市汉沽区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推广成效显著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