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2006年农机投诉:四大焦点曾相识
发布日期:2007年2月12日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作者:张 望 通讯员 赵牧风
200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投诉站收到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的投诉共211件,受理129件,处理完毕125件,结案率97%,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46万元。
在211件投诉中,
联合收割机89件,占总投诉量的42%;
拖拉机47件,占22%;柴油机24件,占11%;其它农机具及农机零配件51件,占25%。另外,补贴机具质量投诉29件,占13.7%。数据显示,2006年的联合收割机投诉比2005年上升了12%,拖拉机投诉比2005年下降了12%。
集体投诉增加
去年,三人以上的集体投诉事件共有17件,其中收割机集体投诉12件。集体投诉的特点是投诉农民人数多,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大,处理困难。
2005年江苏省邳州市18位农民购买了某厂生产的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农民普遍反映使用200小时后,收割机扬谷搅龙壁、斜谷搅龙、粮仓等多部位磨穿,割台变形离位,发动机启动困难,割茬向左侧倒扶,影响正常作业,损失率高等。2005年农民曾与经销部门签订了修理协议,但2006年使用中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农民认为该机作业实在不理想,无法收回投资成本,于是将收割机开到省信访局反映情况,后经有关部门调解,企业给予每户农民6万元的误工补偿费。
集体投诉一般为农民购买了某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农机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了相同的质量或者服务问题,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于是他们先后或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通常在案件得到处理但未妥善解决时,农民比较愤怒,有的农民甚至将机具拉到政府门前申诉,造成很坏影响。对于集体投诉,各农机投诉站要充分重视,及时查清原因,找出被投诉方应负的责任,积极进行调解。拖延时间迟迟不处理会引起农民的不满,事态扩大后处理更加困难,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
新开发的特种用途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
近几年,具有特殊用途的农业机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创新出来,有的甚至是农民根据生产需要自发研制生产的,这些产品目前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很不成熟,结构原理、可靠程度均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产品的生产也未形成一个系统的行业,既无标准,也无正规的市场销售服务网络,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很不规范。
2006年初,山东单县吴吉海等14位农民从县电视台广告上看到江苏某厂生产的山药、牛蒡防塌沟双行挖沟机,购买后用于挖掘山药,使用中大架开裂,刀轴联接盘开焊,升降机构、钻杆轴承多次损坏,机子跑偏,后厂家将偏置式钻杆改为正置式,使用效果仍不理想,需在拖拉机机头上压置100—150kg的重物才能防止机头翘起,行走跑偏。农民很不满,纷纷要求退机。
这些有着特殊用途的农机产品由于是企业自行设计、生产、销售,缺少中间流通领域的参与,而且多为跨省销售,又无行业标准约束,投诉后处理难度很大。因此,农民购买时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仅凭广告或宣传,在不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情况后盲目购买,否则后悔晚矣。
适应性、可靠性投诉增加
2006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收到农民对玉米收获机的投诉共11件,主要问题是可靠性差,故障太多。山东潍坊市农民李法孔,2006年7月购买一台互换割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17天,发生故障9次,后输出轴断2次,变速箱破裂2次,分动箱坏2次,摘穗箱坏3次。河北永年县农民刘彦龙,2006年8月购买一台背负式玉米收获机,使用仅3天割台受力拉杆断,整个割台掉了下来,割台变速箱破裂,割台链轮经常脱落,链条常断等。山东东营市农民贾廷胜,2006年9月购买一台背负式玉米收获机,割台传动箱坏了3个,对辊坏了2个,输送槽轴断。
玉米收获机是国家试点补贴的产品,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又是农民致富投资的热门农机产品。目前有很多企业纷纷投入玉米收获机的生产大军,但正式投产前,一定要做好产品的可靠性考核,待产品性能稳定后,再大批量生产,否则农民购机后故障频发,将严重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给农民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由于国家的大力推广,水稻插秧机也是近几年来热销的农机产品,但手动式插秧机不属于推广范围。由于手动式插秧机价格便宜,适于小田块作业,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因此,有些企业正在大量生产,但产品的适用性,可靠性存在一些问题,原有的手动式插秧机质量标准也已过期作废。
2006年春,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佳木斯等地区78户农民购买了湖南长沙县黄花镇步贤农机具厂生产的中华四十龄自走式水稻插秧机共计92台,在使用中发现机械夹不住秧苗,伤苗严重。厂方认为机械无问题,是农民所育秧苗达不到18cm以上要求,但农民依据要求将秧苗育到18cm以上时,还是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厂方派人调查处理,但厂方至今拒绝处理,态度十分恶劣。
部分型号的半喂入水稻收割机
2006年农民对半喂入收割机的投诉22件,占水稻收割机的46.8%。半喂入收割机结构复杂价格昂贵,使用调整和修理技术要求高。但是由于半喂入收割机的诸多优点,如生产效率高,作业质量好,可完整保留作物茎秆,作业不易下陷等,很受水稻种植区农民的欢迎。再加上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不少农民尤其是江浙一带的农民购买和使用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发家致富。许多农业生产企业看好这个市场,纷纷上马投产,甚至一些外国机型也参与进来,但有一些企业生产的半喂入收割机却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可靠性差,故障多,尤其是易损件,如皮带、轴承、割刀、链条、履带易损坏,这些零件往往没有三包,由农民自费购买。安徽全椒县农民林保华2005年8月购买了1台半喂入收割机,使用中出现了发动机高温,滚筒齿轮2次损坏,扶禾链轮2次损坏,2根履带断裂,割台支架断2次,切草刀架变形,供给链经常跳槽,喂入链轮上的滚珠管全部磨损,轴承,链条损坏,同时损失率高,撒粮严重。2005年厂方曾给与升级改造,但故障仍然频频发生。使用1年,自费修机2万元,油和雇工费3万元,不但未挣到钱,连还贷的能力都没有了。
二是服务不及时。由于半喂入收割机技术含量高,当地经销单位和维修站不会修理,一般要由厂家三包人员修理。如果厂方三包人员缺少或不能及时到位,必定影响收割机的正常使用。湖北孝感市6位农民购买了某厂生产的半喂入收割机,2005年水稻收割中服务还算及时,但2006年麦收时厂方三包人员减少,到位迟,未能及时服务,引起农民不满而投诉。当地有关部门处理了两个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解决。
三是配件价格高,而且供应不及时。半喂入收割机配件价格高是农民普遍反映的问题,而且企业规定易损件不三包,完全由农民负担,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加大了投资风险。同时半喂入收割机配件不通用,农忙季节如果三包人员服务不到位,又买不到配件,农民损失惨重。
农民违章操作导致事故
国家非常重视产品的安全性能要求,一方面,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农机产品的安全有详细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抽查对农机产品的生产进行约束检查。但是农民在使用农业机械时却往往忽略了安全问题,有一些农民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机械,造成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2006年8月,湖北荆门市某农民在使用联合收割机时,因粮仓堵塞,不停机排除故障,反而用手挖粮,衣袖被出谷搅龙带入致使右手肘部以下截肢,造成终身残疾。据查,该机出口搅龙有防护装置,粮仓边缘至搅龙的距离大于550mm的要求,发生事故属使用不当造成。又如,河南杞县某农民在拖拉机作业完以后,倒停在房前的坡地上,未按要求拉起手刹,又没有在前后轮轮胎下放置三角垫块,只是挂了倒挡。当机手在机后换置旋耕刀时,拖拉机突然自动打火,启动倒车,将机手撞伤,由于机手违反了操作规程,又不能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无法获得医疗费用的赔偿。
发表于 @ 2007年03月17日 20:10: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