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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拖入选《目录》将统一功率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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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jgny.net 加入日期:2007-3-20 1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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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查看《2007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时发现,入选的20家中拖(40~80马力)企业165个产品中,有140个产品的功率是按照“5”的倍数标定;入选的18家大拖(80马力以上)企业81个产品中,有68个产品的功率按“5”的倍数标定,两者分别占了各自总数的85%和84%。大中拖功率划分有明确规定吗?为何《2007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大中拖功率标定以“5”的倍数居多呢?怀着疑问,记者走访了有关业内人士。
《目录》制定相关人员:统一功率划分将成为入选的条件之一
据国家
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徐志坚介绍,一直以来国家对拖拉机功率划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中型拖拉机,企业自标马力的情况非常多。有些企业产品设计不规范,比如本应是55马力的拖拉机在不能达到要求时,企业往往就会自行降低马力标定,将其变为52马力。这种凌乱的功率划分情况一是不利于企业统一生产标准,二是给农具设计带来了很多困难和麻烦。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本来设计的农具是用来配套70马力拖拉机的,但企业却推出了72马力的产品,此时农具厂家是跟着适应呢,还是以不变应万变?若是配套真的出现问题,主机厂理由很多,把责任全都推给配套机具厂家。“统一功率划分很有必要,能够规范行业管理,当然也是跟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一种做法。”徐志坚说。
记者也采访了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朱良。几年来鉴定总站都受权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朱良副站长对个中细节十分了解。他介绍说,对功率在40马力以下的小型拖拉机,入选《目录》的限制不是太严,因为功率越小,变化带来的影响就越大。对功率在40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今后入选《目录》的确将会有这样的要求,即马力标定须以“5”为基,整数倍递进。朱良解释了两个原因,其一,举例说明,马力为60和62的拖拉机,两者的发动机在结构上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无非就是调整了油泵的转速和储油率;其二,功率档划分太多,显得型谱混乱,而且企业容易以1~2马力的差距进行攀比,这种细分对农民并没有实际的好处。朱良说,去年申报《目录》时还没有对企业提出非常明确的要求,但政府部门已经有了计划,也要通过各种可能的场合给企业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让他们重视这件事,把行业规范管理落到实处。
企业:积极欢迎“统一功率划分”规定
记者也采访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大中拖企业相关负责人,他们的态度几乎空前的一致:积极欢迎“统一功率划分”规定,自己企业的产品一定会随着规定进行调整。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主任张素洁表示,
中国一拖集团生产拖拉机历史悠久,也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一直以来对大中马力拖拉机功率的划分都是按照整数倍进行的。她说,拖拉机发动机的功率都要求有5%的上限,也就是一个动力的储备。因此,0~5马力的差距不会引起大中型拖拉机的“质变”,通过油泵的稍微调整就能实现拖拉机小范围马力的增加。但有些企业为了赢得市场竞争,纷纷推出比整数马力多上1、2马力的产品,误导农民,而国家也没有对拖拉机功率划分进行硬性规定,为迎合农民的需求,一拖公司也生产并推出了非整数马力的拖拉机,但所占比额很小。如果今后对大中拖的功率划分进行规定和限制,取消细分,他们十分欢迎。
相对而言,
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入选《2007年补贴目录》的26个拖拉机产品(40马力以上)中,有8个产品的功率是非整数划分的。如果今后国家对这些产品进入《目录》都进行严格限制,是否会给福田公司带来损失?该公司潍坊农业装备事业部部长孙波认为,国家推出这样的规定是应该的,因为总是要有制度来制约功率划分。他说他们企业的产品全部都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如果国家规定出台,限制非整数马力的产品进入《目录》,那么他们也会及时升级,对农民有需求的产品公司可以进行零售。因此,“整数马力”的规定对他们不会有任何影响,他们只是建议,国家在对功率划分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也能对拖拉机的其他技术参数进行同样严格的规定。
记者也采访了一直都按照国际做法进行拖拉机功率划分的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品质保证部质量控制科科长杨志斌说,他们非常支持国家推出这样的规定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对任何一个不同的马力段产品,在进入《目录》时国家都有不同的条件和要求,过于细分会给管理带来很多不便。他们企业产品的功率划分跟今后的国家规定是相一致的,跟国际规定也是接轨的。杨志斌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国内有很多52或72马力的产品跟他们的50或70马力产品竞争,但纽荷兰公司考虑的是更长远的利益,毕竟产品在市场竞争上的胜利**重要还是依靠自身品质。他还说“这些‘非整数马力’的现象只是特定国家在特定时期的一些特定现象。”
常州
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国明认为大中拖功率划分很合理,他很赞成。他说,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忽悠”现象时有存在,个别企业在推销产品时拿着1马力、2马力的差距对农民进行误导,很多农民因为知识面的局限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如果功率划分统一,企业竞争能趋向合理、公平,大家都拿相同马力段的产品出来,摒弃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市场竞争就变成了大家实力的竞争。他们企业的大中拖产品功率基本都是按照整数倍划分的,在入选《目录》的23个大中拖产品中,只有两个产品的马力非整数,今后他们会进一步规范。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对“国家要统一大中拖功率划分”这样的信息还不太了解。宁波奔野拖拉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副部长胡志平,就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从记者口中得知这样的消息。他认为消息很重要,他说,奔野公司目前确实生产了48马力等“非整数功率”的拖拉机,但这并非公司的本意,他们是按照市场上农民的需求来开发产品的。如果国家推出“功率统一划分”这样的规定,他们一定会遵照执行,因为这样一来,能使企业简化生产工序;二来,规范行业管理,减少不正当竞争。今后,奔野公司管理部门一定会综合考虑国家规定、市场和农民的实际需要等因素,使企业产品得到循序渐进的过渡,胡志平同时还呼吁企业同行把竞争的重心转移到技术和质量的领先上。
(注:本文整数特指“5”的倍数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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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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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7年03月25日 20:1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