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我姓刘,是涟源市桥头河镇的一名农机产品经营户。**近我在贵报看到了《全省农民购农机具可享5900万补贴》的报道,想反映一件事:我们镇上一共有10家经营农机产品的店铺,一直都是保持良性竞争的关系,但是3月24日,涟源市农机局的领导来到镇上指定了一家经营户,规定农民只有在这一家购买农机具才能享受购置补贴。这样一来,我们其他经营户的生意都受到了巨大冲击。请问,这种“垄断”行为是政策规定或允许的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发表于 @ 2007年04月05日 20:21: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