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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力拖拉机不断“身陷”塔城 | |
作者:记者师巧梅(2005-04-06 10:34:56) 稿件来源:新疆日报 | |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6日电 今年“3·15”期间,自治区农机局邀请自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农机经销商、生产企业和部分用户,就如何维护农机消费者权益进行了座谈。自治区农机投诉站就我区农机投诉情况向与会者进行了汇报,期间有关大马力拖拉机不断在塔城地区“落马”的消息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 欧豹804:犁地没有说得好 2004年7月2日,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接到塔城额敏县农机局打来的电话,反映该县在3—4月购买的51台欧豹804拖拉机有21台出现发动机高温、发抖,液压提升不起等问题。用户找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农机部门,坚决要求退机。7月27日,额敏县质监局人员带着21台欧豹804拖拉机用户的代表冯平、王学彪、郭松锋来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用户代表们反映,拖拉机性能与经销商所说的相距太远,之前他们曾与厂家交涉,厂家说,只有一台符合退机条件,其余只能进行修理。 8月20日,额敏县消协又派人到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提出要对21台欧豹804拖拉机进行质量鉴定。此时这20多台拖拉机已经全部经过检修,在工作中仍然达不到额敏县280—300毫米的耕深要求,工作中发动机耗油大,生产率低,犁完的地灭茬效果不好。监督站通过分析,发现这种拖拉机不适应额敏的土地。为此,自治区农机局局长伊力哈木与监督站人员一道与厂家调解。厂家答应退机,但要求经销商必须将每台拖拉机平均1.2万元的销售利润退给用户。至此,这起欧豹804拖拉机投诉案历经5个月终于落下帷幕,共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324万元。 自治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与经销商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有关,另外则是该机未做地区适应性试验,属盲目引进、销售;而农民购买拖拉机只听经销商的一面之词,不能慎重调查、了解以后再进行选购,也是原因之一。 东方红-1204:塔城的地不认它 2003年5月初,塔城地区十几位农机用户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农机部门投诉:他们于当年3—4月份购买的东方红-1204拖拉机,在春耕期间接连发生牵引板、提升臂断裂、液压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升降慢甚至不能提升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作业,因此强烈要求退机。额敏县农机局及塔城地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即着手调解,厂家认为是用户使用上的问题,而用户认为是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当年9月15日,塔城地区消协、地区农机局在用户集中投诉后又进行调查了解,提出了调解意见,在第一次所签协议的基础上,将用户春季经济损失从时间、犁地数量、物价标准等方面做出了细则化的赔偿规定。厂家接到地区消协《意见》后,按照协议,对塔城地区的31台东方红-1204拖拉机逐台进行了检修,并派出服务人员到用户家中进行回访。同时,洛阳拖拉机厂与经销商无偿为农民更换了价值50万元的零配件、润滑油,又将厂家一次性给予的30万元、地区农机公司(经销商)给予的15万元,合计45万元的保证金汇入地区消协的账户,保证了对农户补偿落到实处。 自治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专家认为,东方红-1204拖拉机没有在塔城地区进行很好的地区适应性试验,尽管当时进行过产品演示,但时间过短,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未能暴露出来,埋下了隐患。另外,塔城地区土壤比阻较大,用户配置435液压翻转双向犁作业时,超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大耕深作业,加大了拖拉机的工作负荷,导致拖拉机发生机械性损害。 具有国际水平的油泵在塔城就转不动 2004年5月,塔城、额敏6位农机户到地区消协、农机局,投诉他们购买的维美德BM120拖拉机在春耕大忙期间油泵损坏,使得拖拉机不能正常作业。之后地区农机局又接到裕民、托里3位用户投诉维美德BM120拖拉机的油泵问题。 农机部门和消协调查核实后,及时找到经销商协调此事。经销商认为BM120拖拉机销出去不少,别的地方使用都没有问题,只有塔城地区反映油泵问题,而且有的拖拉机油泵连续损坏6个,因而要求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如确是油泵质量问题才予更换。但谁来承担鉴定费用,各方意见不一。 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加大协调力度,终使这起投诉案得以解决。9位用户中,2户退机,拿到了退机款,银行债务同时移交给经销商;2位用户分别得到上万元的经济补偿;3位用户签订了修机、恢复拖拉机技术状况、对已经收取的油泵款以零件相抵的协议。同时维美德公司对我区BM120拖拉机油泵改装成功后,为其更换新油泵。有一个坚决要求退机的用户还在协商中,另一户因未交银行按揭款,银行收回拖拉机。 监督投诉站站长裴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起投诉案是因为塔城地区使用的柴油质量达不到低排放、节能性柴机油的要求,而维美德BM120拖拉机配置的先进转子泵与这样的柴油不相适应而造成的。 三起投诉虽然**终都得到了解决,用户也较为满意,但从中不难看出,农机产品的地区适应性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这个问题不解决,受害的不仅是用户,实际上生产厂家及经销商都是受害者,长此以往,还将影响到我区农机事业的发展。2004年6月出台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强调了农机产品的“四性”检查,其中就有对适应性的检查。因此,政府出资进行农业机械的地区适应性试验,避免盲目引进、销售给用户造成损失,已刻不容缓。这个问题在新疆农机行业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生产厂家在推广销售农机具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地理环境,因地制宜,灵活地对机具做出适应当地条件的设计和改进。同时,也要做好农机用户的售前培训和正确的产品宣传,或者在产品说明书等处明示产品的使用范围,避免农民购买“言过其实”的农机具。生产厂家选择经销商时一定要选择具有经销能力、信誉好的经销企业,才不致于问题出来后推托责任,损害用户利益和企业形象。 农户购买农业机械时一定要多家比较,认真查阅相关技术资料。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要只听经销商的一面之辞,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销售企业购买适用的农业机械,并要学习农业机械知识,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周生斌编辑) |
发表于 @ 2007年06月29日 18:31: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