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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列入天津市委2007年2号文件 |
2007年3月21日,中共天津市委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7〕2号)。
该《实施意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天津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天津实际制定的。
该《实施意见》多处提及农业机械化:
在第14项,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中提出:“加快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积极探索都市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到201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面实现机械化。着力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畜禽养殖环境控制及废弃物处理、现代物理农业、农田残膜回收、农村新能源利用、玉米水稻生产等机械化技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进‘平安农机’建设。”
在第20项,积极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中提出:“……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和机械化还田技术,……”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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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7年04月11日 20:1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