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示范区建设 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下)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 宗锦耀
三、扎实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思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围绕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普及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提高农机科技应用水平;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农机管理,提高质量和安全水平;全方位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争取到2012年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农机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成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典型样板。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探索道路,积累经验。根据上述思路,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科学制定完善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方案。示范区建设是一项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工作,而不能理解为实施一个简单的项目。这项工作需要有科学的规划作指导。各示范区要根据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新论述和新部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总结去年建设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完善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方案。规划和方案内容应包括建设思路、示范目标、示范重点、示范项目、具体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建设目标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可行,不要贪大求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各省区市要对各示范区规划和方案审核把关,也可以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增加省级示范区,扩大示范范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扎实推进建设。
第二,以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为切入点,合理选择示范区建设内容和重点。我国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着东西差距和南北差异。示范区建设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选择不同的示范领域和重点。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北方平原地区和农垦系统的示范区要先行一步,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南方丘陵地区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农业各产业中,主要粮食作物示范区要立足全程机械化,主攻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畜牧业、渔业机械化要结合健康养殖、标准化养殖,积极推进机械化;油菜、棉花、糖料等特色经济作物以及林果业机械化,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其他领域也要积极探索。各示范区建设要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条件成熟的,进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
第三,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集成应用为目标,积极探索农机化示范推广新机制。各示范区要充分挖掘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广机构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创新成果,建立完善产、学、研、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模式,鼓励创新,注重集成,推进各类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示范区的转化应用。要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农作制度的多样性,特别重视农机、农艺技术相结合,加强农机与农艺专家协同攻关,形成农机促进农艺措施变革、农艺促进农机具改进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探索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的新路子,发挥各级农机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构建多方协作、适应市场需求、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要建立不同层次的专家辅助决策咨询和技术巡回指导机制,发挥各类专家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推广适合当地的技术和管理方式。
第四,以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核心,不断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形式。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可使农机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相适应,提高家庭经营生产力水平。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可以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变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的第二次飞跃。各示范区要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试点,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协会和农机股份公司等新型服务组织。要积极探索服务形式、完善服务机制,推进定单作业、承包服务、产加销一条龙服务等服务方式,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
第五,以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为重点,努力拓宽示范区建设资金渠道。示范区建设实行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各示范区要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不能靠国家花钱买一个示范区,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增强示范区建设动力。一要整合农机化扶持政策和项目在示范区实施。购机补贴资金、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机械化等重大技术推广、保护性耕作、农业科技示范场、机械化旱作节水、阳光工程、科技入户等农业部在全国实施的项目,要重点向示范区倾斜,各省区市的财政和基本建设项目也要向示范区倾斜。二要积极争取信贷资金、社会工商资本的支持,鼓励农机制造企业等社会各界采取合作建设等多种形式开展示范区建设,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三要发挥农民对农机化投入的主体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服务,引导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公司等各类专业服务组织投入到示范区建设中来。
第六,以示范区建设实践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农机化理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上升为系统的理论,进一步指导实践。转化为指导农机化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保障农机化科学发展的各项制度和体制机制。要主动发挥相关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作用,组织有关专家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对示范区建设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探索农机化发展的规律,完善中国特色农机化发展理论体系。同时,要广泛开展示范区建设宣传,形成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示范区建设是农机化系统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是促进新阶段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河南农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熏在农村制度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不断完善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要按照孙政才部长7月份在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更加自觉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做到“开阔眼界、放宽胸怀,创新思路、提高效能,超前谋划、把握主动,强化协调、形成合力”。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把示范区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为9月28日宗锦耀司长在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于 @ 2008年10月20日 14:50: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