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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监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即将出台(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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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机监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即将出台,这是从10日法制科在黑龙江省农机监理总站召开的相关研讨会上获悉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我省农机监理工作中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明确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农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机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研讨会草拟了《黑龙江省农机监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黑龙江省农机监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规定》。
此次研讨会是省站推行“文明监理”系列举措之一,结合之前的省站在证照业务标准化、业务人员规范化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人员业务培训的开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一只焕然一新、文明执法、纪律严明的监理队伍将出现在龙江大地上。
康志刚、宋来庆、丁连庆、陈建成、许占江等全省资深的专家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王尚勤副站长、郝延明副站长、法制科科长许钰龙和副科长李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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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8年10月08日 07:46: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