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记录卡》管理办法
各农场农机驾驶员培训基地:
各农场农机安全监理所:
为了规范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监督检查培训执行情况,根据总局农机局决定统一使用《驾驶员培训记录卡》要求,特制定红兴隆农机驾驶员培训中心《驾驶员培训记录卡》管理办法。
一、此卡用于记录驾驶员复试复训或安全专项培训情况,与驾驶证同时使用。所有农机驾驶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复训。
二、凡参加复试复训或专项安全培训的驾驶员,由培训基地在上记录相关事项。
三、参加新领证培训的,此卡可代替《培训合格证》(不代替培训记录表)。
四、分局农机驾驶员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驾驶员培训记录卡》,并免费发证。
五、农机监理所负责监督检查驾驶员培训情况,规范的使用与管理。
六、“培训机关”号章由分局农机驾驶员培训中心统一定制,并委托培训基地加盖,例:友谊农场,“红兴隆中心(1)”。
七、《驾驶员培训记录卡》编号由培训基地自行编制。例:友谊农场,“0301****”。
红兴隆分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红兴隆农机驾驶员培训中心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十日
发表于 @ 2008年11月11日 14:02: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