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三师四十八团被师市安委会列为师市首批“安全生产示范团”,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四十八团党委在全团上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团”试点工作。
为确保团场、连队的防火安全,经团党委研究决定专门组织成立了10人左右的团义务消防队,并购买服装、设备等6套,对每位消防人员补贴2000元人民币;准备投入11.3万元购买3吨型多用途消防车一台。
开展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所有农用机车安装安全警示标志228块;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机车驾驶员签订“平安农机”、“平安家庭”责任书;设立“党员安全生产示范车”,责任到车到人。
与团商业网点的所有经营户签订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每个经营户在店内准备2具以上干粉灭火器;组织各部门对商业街经营户及各基层连队小商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当场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对团自来水厂、加油站及液化气销售点,进行不定期检查。
与学校、医院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前提下,学校和医院领导又分别与各班主任、各治疗科室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科室。
团安委会还在全团开展了征集安全标语口号的活动,共征集标语口号150余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使全团干部职工群众家喻户晓,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入到每一个人心里。(农三师农机局)
发表于 @ 2008年11月13日 12:4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