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评,红星二场出台秋灌、秋施肥和秋翻,确保“三秋”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秋灌、秋施肥和秋翻工作实行一条龙作业,水电所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调配用水,若发生无计划供水,每块地处罚水电所领导200元。
1、各单位灌水要做到定条田、定人员、定时间、定水量、定质量,灌水实行定时定量,节水留用,超额停水,跑水罚款。积水每立方处罚0.30元,漏灌每平方处罚1元,跑水每方处罚0.22元,水电所领导若对单位跑水瞒报、迟报,每次处罚200元,配水员随意改变用水计划或私收、乱收水费,没收全部所收水费,处以2—4倍罚款,并调离工作岗位。由于组织管理不力,在给足计划水量的情况下没有完成应灌面积或灌水质量不达标,每亩处罚主管灌水副连长2元。
2、各单位条田在棉杆粉碎前报团场农业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粉碎作业,否则每块条田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3、各单位必须把棉田地的地膜捡拾干净,滴灌毛管按要求打捆堆放,由团场供销科统一回收,经过农业科、供销科验收后方可进行下次大田作业,并要求各单位滴灌毛管回收率达到100%,每差1%罚单位主要领导20元。
4、各单位必须于11月10日前腾出所有条田,在规定期限内每少腾一块处罚单位300元,腾出的地必须于5日内翻完,每少翻一块处罚机耕队300元(其中机车组200元,领导100元),11月12日以前全场结束秋翻工作。
5、完成团场下达单位计划面积100%,深松面积按照师下达任务,我场完成5000亩面积,要求深松到地头地边,深度50cm,秋翻地深度28cm以上,翻铧一致、平整,必须全层施肥,每亩用量尿素15kg,三料磷肥15kg,钾肥5kg,共35 kg。如未施肥或不深松、不按标准施肥,每块地处罚单位领导600元,未施肥直接秋翻,每块地处罚机耕队300元(机车组200元,领导100元)。
6、机耕队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农机具检修工作,团场组织进行检查,农机具检修不达标坚决不准进地作业(犁地作业标准参见附表),若出现质量问题,每亩罚机耕队3元(机车组2元,领导1元)。连队按团场丈量面积给予机务单位结算。
7、检查考评,由农业科、工会、发改科、社政科、政工科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考评小组,对各项农业生产实行量化评比,具体奖罚如下:
(1)“三秋”生产综合评比,奖励80分以上的前三名,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80分以下的倒数第一名罚500元。
(2)犁地评比奖励80分以上的前四名机车组,一等奖两名各奖3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200元,处罚80分以下的倒数第一名200元。犁地质量不达标由机车组赔偿损失。
(3)机耕队综合评比80分以上奖励800元,低于80分,处罚300元。
(4)全场按时按量完成秋冬灌任务,奖励水电所500元,否则处罚300元。
8、场农业生产领导小组全面完成综合指标奖励800元,如差一项未完成罚400元。
9、对团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任何单位不许摆客观、提条件、讲困难,必须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完成,对于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推诿搪塞、拖而不干、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农十三师农机局)
发表于 @ 2008年11月05日 10:41: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