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燃油税改革后农机燃油补贴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0日来源:本网讯作者:衡东县农机局
农机燃油补贴是国家对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它的实施对提高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从事粮食生产积极性,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机化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现就燃油税改革后,如何做好农机燃油补贴工作,使农民真正享受国家的农机燃油补贴,谈点意见和建议:
1、燃油税改革后,对农业生产影响巨大。开征燃油税,其意义重大,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也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就农业而言,开征燃油税将牵涉到不上公路营运的农机具作业,在用油价格大幅上升后,作业成本将大幅上升。农机作业成本在农业生产中占很大比例,生产成本增加,势必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粮食产量。综合概括主要影响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业效益会下降;二是农民增收困难;三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降低;四是农业现代化进程延缓。
2、为避免燃油税对农业带来负面影响,应对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田间作业、农业田间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明确纳入开征燃油税的补偿范围。
3、农机燃油补贴的标准,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因开征燃油税而对农机用油增加支出的全部。也只有实行全额退税补偿才是比较公正、公平、合理的。
4、为了让农民真正享受燃油补贴,体现公正、公平,符合国家燃油补贴政策的初衷,燃油补贴要面向农机拥有者、农机作业、特别是大型农机具发放。不能象种田补贴那样,按田亩数平摊。贯彻“农机用油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的原则。
5、就如何落实发放农机燃油补贴,应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监督,减少层次,避免层层克扣和挪用。
发表于 @ 2008年12月10日 10:30:00 |点击数()